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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根据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新社会组织),将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按照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27号)和《关于转发〈关于新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41号)的要求,现就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协会及研究会(以下统称为学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是广大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科协所属学会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新时期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引导学会更好履行宗旨任务,加强学会自身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

  加强学会中的党组织建设,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我们党在不断提升自身执政能力过程中面临的崭新课题。学会作为科技领域的群众组织,在科技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学会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利于扩大党组织在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利于发挥学会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学会的自身活力;有利于学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积极力量,密切党组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不断为我们党补充新鲜血液,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科技工作者群体利益的迫切需要。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实质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科技工作者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团结、组织好科技工作者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是科协所属学会的历史责任。学会是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必须坚持以会员为本,将会员满意作为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社会格局深刻变动,科技工作者队伍结构、分布和需求日益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迫切需要学会提高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但是,当前科协所属学会的会员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学会对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不强,学会有效服务会员、发展会员的手段还比较单一。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助于引导学会中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以会员为本的思想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树立科技工作者之家的鲜明社会形象。

  (三)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学会自身建设,促进学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187个,所属分支机构3100多个,联系了400多万会员。经过多年的发展,己初步形成了学科齐全、联系广泛、作用明显、特色突出的组织体系,学会的群众基础日益增强,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功能作用不可替代。但应清醒地看到,科协所属学会的发展尚不平衡;制约学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学会的学术影响力、社会公信力、自主发展能力亟待提高。在学会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学会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进而实现学会的科学发展。

  二、全面把握学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学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切实推进学会组织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发挥学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要加强学会党建工作。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和活动方式,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要创新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二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议事、选举、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过硬的职工队伍,进而提高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和依照法律、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

  三要发挥积极作用。优化学会发展环境,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学会的宗旨、职责、功能,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服务会员,发挥学会组织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对象包括:学会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学会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理事长、驻会或常务副理事长、专职正副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己建立党组织并参加过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会,要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己建立党组织但未参加过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会,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未成立党组织但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尽快建立党组织或成立临时党组织,并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新建立党组织的第一项工作和首要任务;有党员但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会,由中国科协或挂靠单位集中进行组织,也可通过建立联合、临时党组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学会主要负责人虽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过学习实践活动,但未参加过学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的,应在本次活动中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活动。在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注意邀请党外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工作任务。

  学会的学习实践活动根据中央要求,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要重点抓好学习讨论和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中国科协将集中进行动员部署。各学会要认真抓好党员的学习讨论。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新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辅导教材、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学会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践组织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

  要深入进行调研走访。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负责人可广泛走访会员、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成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要把调研走访同查找本学会和党组织、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找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调研成果应当上升为本学会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重点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要围绕党的建设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检查,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有条件的学会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进行讨论,各学会应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学会党员负责人或党组织可利用中国科协会员日等活动之机,“开门搞活动”,积极征求会员意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意见、负责人中的党外人士的意见,以利于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整改落实是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要有针对性地围绕学会党建工作、自身建设、作用发挥情况等三个方面,分析解决突出问题。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会要按照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学会要制订整改落实措施。应从推动学会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民主办会原则,着力分析检查和整改影响和制约学会科学发展的切实问题。对于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得到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解决;对于需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符合学会发展实际的工作规划,争取在活动结束后能为学会提供一个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适合学会自身特点的发展通道。

  三、扎实推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到学会工作的始终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会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负责同志,学会党组织的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有条件的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组长,学会要按照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安排并开展好本学会的学习实践活动,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有关材料,同时要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的情况及时向理事长及理事会汇报,争取支持。要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提出不同要求,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要组织好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党员全部参与、全程参与。

  (二)做好“四个结合”,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学会工作紧密结合。要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自身业务工作的关系。第一,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开展科技评价、举荐创新人才方面多做工作。第二,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学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制约学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思路,突出重点,勇于突破。第三,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为会员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会员服务的有效方式,开展会员日活动,把能否建立完善的会员服务机制、能否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落到实处,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第四,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学会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会内部统一思想,树立正气,激发活力,促进学会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紧紧依靠会员、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党外负责人全程参与,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实效。要注重简单易行,在把握主要目标、主要环节和确保学会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学习时间可灵活安排,学习内容要力求实用,学习方式要丰富多样。杜绝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以力求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取得实际效果为主要目的。

  (四)要实事求是,探索创新。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在检查分析、整改落实环节上下功夫。要针对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制定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从学会实际和特点出发,创新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要以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将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配合民政部、学会挂靠单位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努力优化学会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学会将推进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促进学会的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重要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转自:中国科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