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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感光学会关于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4日 来源:中国感光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中国感光学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在我国感光与影像科技领域,开展2021年两院院士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一)坚持学术导向。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非学术因素干预,使推选工作回归学术本位。

(二)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的作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开展推选工作。

(三)坚持专家主导。依托同行认可价值体系和评议机制,严格遵循科学规范。
 

二、推选名额

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推选名额不限,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请各推选单位于2021年2月1日前将《中国感光学会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被推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同时报送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h@csist.org.cn

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汇总各单位推荐材料后,将召开推选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被推选人。确定推选人名单后,再由被推选人按照两院和中国科协要求组织完整的材料。

 

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言 周云霞 任 俊

联系电话: 010-82543687 010-82543686 

电子邮箱:xh@csi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100190

                      
        中国感光学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