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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感光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文件要求,中国感光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提名(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候选人须为中国感光学会会员。

二、提名名额
学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推荐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十三项“工作单位意见”和十四项“提名意见”可先不填)。
2.附件材料(含目录,合成一个PDF),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1月20日17:00前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至学会邮箱xh@csist.org.cn。
(二)书面材料
待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的正式候选人后,再联系正式候选人报送完整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言 周云霞 
联系电话:010-82543687
Email: xh@csi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


附件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中国感光学会
2021年12月29日